洛陽市公安局2018年單警裝備成交公告
2018-09-06 15:09:11 來源 : 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洛陽澤豐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洛陽市公安局委托,就洛陽市公安局2018年單警裝備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,按規(guī)定程序進行了談判,現(xiàn)就本次談判的成交結果公告如下:
一、采購項目名稱:洛陽市公安局2018年單警裝備采購項目
二、采購編號:LYZF-2018-004-10
三、采購項目簡要說明:
1、本次采購為一個標段,采購內(nèi)容為洛陽市公安局2018年單警裝備采購項目,具體要求詳見談判文件;
2、工期(竣工期):合同簽訂之日起10天內(nèi);
3、交貨地點:采購人指定地點。
四、談判評審日期及地點:2018年9月3日,洛陽市西工區(qū)凱旋東路28號洛陽澤豐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六樓會議室
五、談判小組名單:張艷風、蔣萍、陳宏濤
六、成交人名稱和地址:廣州市景士安全技術防范產(chǎn)品開發(fā)有限公司,廣州市天河區(qū)粵墾路611號(A1)218房
七、成交金額:191600元
八、公告媒體:河南省(洛陽市)政府采購網(wǎng)。
九、公告期: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十、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。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(nèi),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(或采購單位)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,逾期未領取的,視同公告日已領取。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。
十一、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,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(fā)布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(nèi),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(zhì)疑(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(原件和復印件)一并提交質(zhì)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(郵寄件、傳真件不予受理)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(zhì)疑函將不予受理。
十二、本次采購代理服務費2000元,由采購人向本代理機構支付,成交供應商無需支付。
十三、采購單位名稱:洛陽市公安局
地 ?址:洛陽市西工區(qū)體育場路1號
聯(lián)系人:陳先生
電 ?話:0379-63133707
十四、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洛陽澤豐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地 ? ?址:洛陽市西工區(qū)凱旋東路28號四樓(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西側)
聯(lián) 系 人:程海玲
電 ? ?話:0379-60168155
電子郵箱:lyzf0379@163.com
洛陽澤豐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2018年9月6日
新聞稿件歡迎直接聯(lián)系:QQ 34004818 微信公眾號:cpsjyzb
我要評論
0 條評論
- 還沒有人評論過,趕快搶沙發(fā)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