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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民工兩次綁架包工頭被判12年徒刑
2010-06-09 09:45:50 來源 : 廣州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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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 農(nóng)民莫某勝兩次伙同他人以討薪為借口綁架包工頭,該案件日前在南沙區(qū)法院開庭審理。莫某勝被判犯有綁架罪,獲刑12年。
據(jù)檢察機關(guān)指控,2008年11月24日14時許,被告人莫某勝伙同同案人莫某等6人(另案處理),在佛山市南海區(qū)大瀝鎮(zhèn)桂和路,綁架了欠其l0000元工錢的包工頭楊某軍,從楊的銀行卡上提取了47600元后,他將楊放走。
2008年12月6日16時許,莫某勝再次伙同同案人莫某等5人(另案處理),在南沙區(qū)黃閣鎮(zhèn)麒麟新城城郊一巷1棟102房門口,綁架了出門倒垃圾的被害人廖某煌,獲得贓款2.9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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